特殊教育學生獎補助金申請通知
申請條件:112學年度學業成績平均【(上學期+下學期)/2】達70分以上者。
申請相關文件(參考範例及詳細規定請見附件內容):
1.申請書【學生本人、導師皆需簽名】(申請表如附件)
2.學生證影本(需教務處蓋112-2註冊章)或112-2在學證明
3.鑑輔會鑑定證明書影本
4.身心障礙證明影本【有則需檢附,無則不需檢附】
5.學業成績正本
※110學年前入學生需申請歷年成績單
※111學年後入學生需申請上、下學期單學期成績名次
碩士班申請歷年成績單即可)
6.第一次申請的同學請攜帶印章一顆! (很重要)
收件期限:即日起至11/29(五)17:00止
資料備妥後請交給資源教室各輔導老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