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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:114-1特殊教育學生獎補助金申請通知

申請條件:114學年度學業成績平均【(上學期+下學期)/2】達70分以上者。 

 

申請相關文件(參考範例及詳細規定請見附件內容): 

1.申請書【學生本人、導師皆需簽名】(申請表如附件) 

2.學生證影本(需教務處蓋113-2註冊章)或113-2在學證明 

3.鑑輔會鑑定證明書影本 

4.身心障礙證明影本【有則需檢附,無則不需檢附】 

5.學業成績正本 


※110學年前入學生需申請歷年成績單 
※111學年後入學生需申請上、下學期單學期成績名次 
碩士班申請歷年成績單即可) 

 

6.第一次申請的同學請攜帶印章一顆! (很重要) 

收件期限:即日起至11/28(五)17:00止 

資料備妥後請交給資源教室各輔導老師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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