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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:『畢業生』115學年度特殊教育學生獎補助金申請通知

申請條件:114學年度學業成績平均【(上學期+下學期)/2】達70分以上者。

申請相關文件:

1.申請書學生本人需簽名,導師不需簽名】(申請表如附件)

2.畢業證書影本

3.鑑輔會鑑定證明書影本

4.身心障礙手冊影本【有則需檢附,無則不需檢附】

5.學業成績正本【向教務處申請,要有學校蓋章,可用郵寄方式向學校申請】

110學年前入學生需申請歷年成績單
111學年後入學生需申請上、下學期單學期成績名次
※碩士班:不分入學年,皆申請歷年成績單

6.個人姓名印章

收件期限:即日起開放繳交

此階段開放給畢業生申請

※※將另行公告在校生申請時間※※

資料備妥後請交給資源教室各輔導老師。

(可用郵寄方式繳交。收件人:710302台南市永康區中正路529號,南應大諮輔中心資源教室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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