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:『畢業生』115學年度特殊教育學生獎補助金申請通知
申請條件:114學年度學業成績平均【(上學期+下學期)/2】達70分以上者。
申請相關文件:
1.申請書【學生本人需簽名,導師不需簽名】(申請表如附件)
2.畢業證書影本
3.鑑輔會鑑定證明書影本
4.身心障礙手冊影本【有則需檢附,無則不需檢附】
5.學業成績正本【向教務處申請,要有學校蓋章,可用郵寄方式向學校申請】
※110學年前入學生需申請歷年成績單
※111學年後入學生需申請上、下學期單學期成績名次
※碩士班:不分入學年,皆申請歷年成績單
6.個人姓名印章
收件期限:即日起開放繳交
※此階段開放給畢業生申請。
※※將另行公告在校生申請時間※※
資料備妥後請交給資源教室各輔導老師。
(可用郵寄方式繳交。收件人:710302台南市永康區中正路529號,南應大諮輔中心資源教室)